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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时间: 2016-12-25 13:04 来源: 市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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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市体育局
项目编码220100-TY-JL-001
项目类别行政奖励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审批要件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不收费
实施主体长春市体育局承办机构群体处
承办责任人吴昊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0431-88466658
投诉电话0431-88466682查阅方式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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