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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17-11-15 16:00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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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忠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市体育产业的建议》(第185号提案)已收悉。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也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方面所提出的建议。经认真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我市在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坚持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为主线,以服务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体育需求为重点,努力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依法、科学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培育和繁荣体育市场。全民健身意识普遍提高、体育消费意识明显增强,全市体育人口达50%,形成了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浓厚社会氛围。我市位居全国 “2015年最具体育活力城市排行榜”第十三位(省会城市中位于南京、广州、杭州、武汉、成都、济南之后,排名第七)。

一、简政放权,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

从2014年开始,我们对体育行政职权进行了多次清理,我局体育行政职权由原来的35项缩减为18项,体育行政审批项目仅保留了承接省下放的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审批一项,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全面放开了经营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竞赛、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和健身气功活动的管理,发挥了体育市场主导作用,释放了体育经营活力。积极稳妥地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基本形成责任清单与行政权力清单互为补充,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进一步推进体育协会实体化、法人化进程,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其能提供服务和解决的事项。目前足球、篮球、信鸽、老年体协等17个协会实现了实体化,网协等11个协会实现法人化。推行随机抽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最大限度的提升了服务效能,优化了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环境。

二、扶持引导,不断完善落实保障措施

为了全面发展体育产业,促进我市的体育消费,我们出台实施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4]1号),明确了我市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及创建1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推进1个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5个市场,进行体育场馆无形资产开发等8方面的重点任务和9项优惠政策措施: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把体育产业纳入财政资金重点扶持领域,把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财政总体安排;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和外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对新创办的民营体育企业,暂停收取注册登记费,自创办之日起三年内,在3年内暂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体育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等。

三、完善设施,为体育产业发展构建更多平台

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丰富体育市场供给。完成了城区健身路径、“百镇千村”农民健身设施建设,实现健身设施全覆盖,形成了“十分钟体育健身圈”。 引入“互联网+”推动全民健身提档升级,搭建了社区体育智能服务管理平台;开发了“奥运动”健身软件,推广线上选择场地、预定和支付,线下参与健身的现代化健身消费模式;将智慧体育社区网格智能服务平台、国民体质监测、居民健康数据库、科学健身指导、4G网络数据实时传输、视频调度系统等融为一体,实现数字化全民健身。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对长春体育中心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升级,使全民健身和体育竞赛功能更加完善。在加快体育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目前,我市直属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对社会开放;各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对老年人、残疾人和青少年等实行优惠或者在规定时段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设立学生健身活动专场;公办学校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其他适当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有效减少了体育设施存量,进一步扩大了产业发展的空间。

四、抓住重点,着力破解产业结构难题

(一)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体育产业。泰山集团与长春新区签定了投资意向,计划投资100亿元建设体育器材生产基地、场地自行车比赛场地等。项目落地、建设等具体事宜正在商谈中。吉林华展集团计划投资5.3亿元建设体育场馆,已建成吉林省华众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期已投资3000万元,建成足球、篮球、羽毛球等场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二期预计投资5亿元,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计划2018年完工。

(二)争创国家体育产业基地。为了培育我市体育产业发展龙头,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我市作出相应规划,以在建的长春奥林匹克公园为载体,按照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标准,开展争创工作。目前净月潭已申报成功。今年重点推莲花山滑雪场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相关基础材料已报送省体育局。

(三)大力推动冰雪特色体育产业发展。我市结合区域特色优势,把冰雪资源开发作为重点,大力发展冰雪体育旅游市场。组织开展了百万群众上冰雪活动, 2015、2016长春冰雪旅游节,结合滑雪节、冰雪节、冰雕展、冬季体育用品展览等活动,打造以净月潭、莲花山、庙香山为重点的冰雪旅游市场和以新立湖滑雪场为重点的青少年冰雪娱乐市场,促进了冰雪体育与冰雪文化、冰雪旅游、冰雪经贸的融合。

(四)加强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及安全运营。一是规范、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完善体育彩票发行制度,丰富营销手段,调动市民购彩热情;二是抓乡镇增机扩点、竞彩专营店建设工作,扩大了体彩销售的空间,保证体彩销售的安全运行。目前我市有体育彩票投注站1265家,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3000多个。

(五)发展壮大体育竞赛表演市场。通过积极承办短道速滑、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等我国冬奥会重点项目,以及世界罗佩特越野滑雪等国际国内冰雪赛事,承办好中国足球协会男子、女子足球超级联赛和CBA全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等高水平体育比赛,树立了长春体育赛事品牌,做大了体育赛事产业。 2017年长春国际马拉松赛也于5月21日开赛,此项赛事将持续举办。

五、超前部署,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科学编制规划,准确预测宏观形势和发展前景,提出应对复杂形势的思路措施,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1、拟定了《长春市体育产业发展十三规划》,对“十三五”期间体育产业工作进行了重点布局,提出了转变职能,完善市场机制、改善结构,促进全面发展、促进融合,推动关联发展、培育引导,打牢发展基础等四方面重点任务。从法治、人才队伍、税费政策、投融资等四方面加以保障。

2、依据国家、省“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了《长春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3、与市规划院共同完成了《长春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4、制定实施了《长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长府发[2016]30号)。

六、依法治体,不断完善地方体育配套立法

我市实施了《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长春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两部条例;《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细则》、《长春市体育市场管理规定》两部政府规章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实施意见》、《长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两部规范性文件;《长春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管理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长春市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已起草完成。

下步打算:

根据您的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长春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为体育产业规模、质量的不断提升进行不懈的努力。

(一)进一步落实体育产业政策,制定体育企业投融资政策、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1、落实水、电、气、热价格。体育场馆用电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收取;用热由原来34元/每立方米调整为一般工业标准31元/立方米;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价有关事宜的通知》(长府发[2014]15号),公共体育场馆用水按非居民6.6元/吨收取,社会经营游泳场馆按特业22元/吨收取。

2、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在我市出台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若干重要举措加强用地保障的实施意见》中落实以下政策:一是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二是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三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布局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可按照单独选址项目安排用地。

3、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政策。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和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的情况下,全部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6小时以上。

4、力争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项目、产品、服务和企业给予扶持,培育健身休闲产业龙头和企业集群。专项资金主要以项目资助、贴息贷款和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扶持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体育竞赛、技术创新、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及体育企业面向大众的健身休闲服务等。

(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难得历史机遇,进一步巩固基础,大力发展我市冰雪体育产业,为我国冬季体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一)结合区域特色优势,把冰雪资源开发作为重点,打造以净月潭、莲花山、庙香山为重点的冰雪旅游市场和以新立湖滑雪场为重点的青少年冰雪娱乐市场。

(二)大力普及冰雪运动,举办“百万市民上冰雪”、“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长春市青少年冬令营体育公益培训等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冰雪活动氛围。

(三)积极申办和承办世界罗佩特越野滑雪巡回赛、自由式世界杯滑雪、世界杯短道速滑等国际、国内大型冰雪体育赛事,做强、做大赛事经济。

(四)恢复组建长春市男子冰球队。政府支持,企业建队,俱乐部模式,职业化道路,创造企业体育文化品牌,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为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做贡献。

最后,感谢您对长春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体育事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刘士学   于宏记   8846667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