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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47号的答复

时间: 2016-05-18 16: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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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斌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公益性全民健身项目,推动全民健身产业发展的建议》(第3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也感谢您对体育部门在全民健身产业发展方面应做工作提出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回答您的建议,便于您对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有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现将我市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情况向您做以系统介绍。

公共体育设施是全民健身的基础,为满足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利用公园、广场、社区等自然资源,构建了“10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实现居民出行10分钟即能到达一处健身场所。以“百镇千村农民健身工程”为载体,加大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各县(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国家级、省级立项不断增加,正在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等公共体育设施。

目前,我市共有体育场地5965个,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1.54平方米。长春体育中心是我市地标性建筑,是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和全民健身的主要场所。打造文化广场、净月潭、南湖公园等国家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3个,莲花山、净月潭国家级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2个,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高新开发区、双阳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等县区级健身中心5个;健身公园(广场)28个;街道、社区健身路径906条;城区所属街道、乡镇和社区体育设施配置率达到100%;打造了南湖公园、长春公园、儿童公园、雕塑公园、劳动公园、朝阳公园、净月潭、伊通河、岱山公园、宽城区政府中心公园等“十大健身步道”;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及经营性健身场所遍布城区;100%的乡镇、60%的行政村安装了健身器材。全民健身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合理化布局。

随着我市体育产业对社会渗透不断深入,体育活动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参与体育活动的人口不断增加,已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体育场地场馆设施的匮乏和资金短缺是制约群众体育运动发展的主要因素,体育产业进一步发展完善,急需吸收更多的民营资本投资。民营资本的投资领域在不断扩大,并且受到政策鼓励,体育产业作为新兴产业自然应该积极引进民营资本,民营资本投资体育项目投资小,见效快。

民营资本在体育产业方面投资领域的不断扩大,政府职能的转型构成了体育产业引进民营资本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鼓励和支持体育产业吸收民营资本,有利于推动体育产业的市场化运作,有助于民营资本与体育产业的相互融合,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能有效的推进体育强市的健康发展,为我市的体育产业发展繁荣添砖加瓦。

未来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大群体观,民营资本投资全民健身事业,必将成为趋势。尽管我们出台制定了相关政策,但是无论在力度上还是覆盖面上,与形式发展的进步比都还有潜力和空间。

最后,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成立课题组,学习外地的好经验,争取市直相关部门的支持,研究指导出台支持民营资本投资或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相关政策。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的全力支持下,我市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会更加完善,城乡居民会享受到更多的全民健身成果。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吴  昊   王  浩   8846665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