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政协提案
崔峰铭、王文军、赵学良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和增加金水家园小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3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关注,也感谢您对“改善和增加小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建议”。您的建议,是我们近年来在不断探索、完善、深化的一项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体育场地设施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体育场地5965个,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1.54平方米。国家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3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1个,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县区级健身中心5个;健身公园(广场)26个;街道、社区健身路径906条;城区所属街道、乡镇和社区体育设施配置率达到100%;全民健身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合理化布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作。
(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作为我市的体育工作部门,我们将依法和规划等部门对小区进行相关的审查和服务,保证小区的体育用地,继续完善住宅小区健身设施 。
(二)我局准备先行先试,把南关区金水家园小区作为试点建设社区健身馆。目前,在南关区文体局的支持下,已经召开了3次现场办公会,市体育局、街道、社区、小区物业、俱乐部负责人一起研讨建设情况,按照逐级上报,属地管理的原则,准备打造第一个社区健身馆,满足社区不同人群体育健身的需求。我局已会同南关区文体局进行实地考察和研究,为该项目进行投入和建设,争取早日建成能够遮风挡雨、冬夏共用的塑钢板房式社区乒乓球健身中心,配备乒乓球台相关器材,建设市民真正需要的场地,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目前,此项工程建设涉及区规划局、城建局、行政执法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在南关区文体局的牵头下,所属物业和小区居民大多数都已签字同意建设,街道和社区口头协议同意建设,但要求区监管部门盖章或签字,区监管部门正在进行城市三小建筑大检查,暂时未能通过审批,暂时还不具备合法的开工条件,待建设手续通过后,体育局将立即投资建设。
受您的建议启发,我局正在与各城区体育行政部门进行规划筹建社区多功能体育馆、多功能运动场,只要场地条件允许,体育局将进行投资和建设,改善社区健身场地设施环境,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全民健身运动带来的健康和快乐。
在此,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献计献策。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吴 昊 王 浩 8846665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