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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与长春市长春市丽德尔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人员(微信号:Evan-12-28,昵称:大鹏)建立微信联系,在2025年9月9日向该公司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他6600元的预付健身费用。但至今未签订书面的健身合同。我付款后至今我没有在丽德尔健身发生过任何消费和获得任何商品。后因口头约定与书面合同内容不符要求退款。2025年9月10日我向大鹏提出退还该预付式健身费用6600元。大鹏以该项费用已交你公司长春市丽德尔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由拒绝退还。另外,作为预付式消费我也有权七日内无条件、无理退款。
2025-09-12 13:31:41
回复:
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请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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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象健身馆会员,2021年3月12日,我的私人腹肌轮被会籍员给摔碎了,而且当着很多会员的面,之所以为什么摔,因为该同志和我说话指指点点用手指指我鼻子,一个女人我不想和她发生冲突,我就回避了,我说你别指我,我就走开了,随后身后一声响,我的腹肌轮就让她摔了,我将该事情反应到他们公司,结果并没有人受理,我是去健身房开心,寻找健身快乐去了,然而,我遭受了极大的侮辱,该公司已经不管此事了,所以希望贵局介入调查,现在该单位,设施设施不行,服务服务不行,洗澡有时候还没有热水,我真不知道我图什么,我不差一个腹肌轮,我咽不下一口气,为什么这样的服务人员也能出来工作,为什么该公司管理这么差,对于我们顾客的诉求不管不顾,我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2021-03-15 21:13:48
回复:
健身房投诉由各区文旅局负责受理,您可以咨询一下宽城文旅局进行投诉监督。回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回复时间:2021-03-18 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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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9月9日、9月20日分别转账4000、2900元办理孩子街舞年卡,于2020年7月联系负责人办理退费,负责人称疫情期间无钱退,并称可无限期延长上课时间,因家里搬家,无法接送孩子上课,并于2020年9月在次申请退费,负责人并无回复,经投诉12345平台后,街舞俱乐部借口转让,由现负责人李和权于2020年10月联系我,并告知我年卡过期,共计96节课,疫情前共上20节课,现余70节课,扣除考级、报名等费应退还我4000元,现只能退我2000元,请求相关上级部门进行监管督察此街舞俱乐部,疫情期间不能进行上课,并乱扣考级费、报名费、以无钱的同时还开分校区,不退还预存学费应返金额,还无任何依据扣除不合理费用,诉求街舞俱乐部退还未上课的预存学费,返还剩余全部金额。
2020-10-27 10:40:39
回复:
您好,此项业务已有各区文体部门负责,请转区文体部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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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买恒大的房子时,政府规划为奥体公园,奥体公园没了,告知建设全民健身指导中心。这个健身指导中心在空地立牌子就已经2年了,到现在也没有建设,之前领导说17年年底开工,现在都18年年底了都没有建设。我们高新区想找个健身的地方难,想让政府建设个健身指导中心就更难了??? 据说钱都批了,为什么就是迟迟不建设???请给予用心的答复。谢谢。
2018-10-14 09:40:56
回复:
健身指导中心建设正在推进,去年已完成地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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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52中力胜游泳馆在合同过期后依然营业在不告知客户的情况下给客户办卡,并与52中私下协商延期半年,由于一些原因前几天52中要将游泳馆收回,力胜游泳健身就将所有器械开始陆续撤走,可游泳馆以凑不到钱为由将退钱期限拖到31号,并非常不正规的对办卡人员进行登记,感觉要钱现在要不回来了。这家游泳馆在明知道合同到期的情况下还继续为顾客办理年卡等业务,承诺的退款也遥遥无期,上千人几十万无处申诉,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证,教育局公安局多次登记,不知登记结果是否有效,一拖再拖的处理结果让民众愤怒!
2018-08-28 09:41:16
回复:
建议此投诉联系当地工商部门,我局只对高危项目是否具备完备的项目条件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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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长春市体育馆的室外篮球场收费是否合理合法,现在每天每人次收费3元,也没有开收据,这笔钱是谁收去了,用在了那里?是否有账目?作为政府的室外健身场所收费根据的是什么文件,请解答,谢谢。
2018-07-24 09:41:34
回复:
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体育局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签批,责成市体育馆马上办理并及时回复。收件后,即刻查阅了相关文件,找来当事人,对投诉情况开展调查。目前,篮球场已经免费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