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组织委员会
长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总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8日至19日
四、活动地点
长春农业博览园主广场(农博会开展式主会场)
五、活动主题
绿色农博、健康长春、农民节日
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
六、参赛范围
1、参赛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长春新区、经开区、净月区、汽开区、莲花山区,总计15支参赛代表团。
2、代表团组成:
每支参赛代表团总人数40人。其中:团长1人(本地政府主管领导),副团长2人(本地相关组织部门领导,其中1人兼任领队),联络员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2人(男、女运动员各16人),才艺绝活表演人员2人。
3、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运动员和才艺绝活表演人员须具备本代表团所属行政区域乡镇农业户口身份(以个人身份证为准),年龄不限,自备统一参赛服装。
(2)单项赛: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
集体赛:由单项赛运动员兼项。
七、竞赛项目
以体现新农村良好精神风貌和生产劳动场景、具备“农耕、农味、农趣”特点、易于安全操作、参与度高为设项原则,共设单项赛10项、集体赛4项。
1、单项赛:喜获丰收、回娘家、农田大力士、抗旱提水、抱冬瓜跑、速度插秧、剥苞米、老鼠偷米、背媳妇跑、抢粮进仓。
2、集体赛:抢种抢收接力、庆丰收赛龙舟、集体奔小康、拔河。
注:各项目《竞赛规则》详见本规程附件。
八、展示项目
农民才艺绝活表演展示。
1、要求为个人项目,适合室外舞台现场表演展示,易操作,具备一定运动感和舞台感。
2、每支代表团限报2项,每项1人,赛间在主舞台表演展示。
九、会序安排
1、8月18日:农博会开展日
07:30 入场。
09:00 观看农博会开展式。
09:20 农民趣味运动会开幕式。
09:30 单项赛:喜获丰收、回娘家、农田大力士、抗旱提水。
11:30 午休,自由活动。
13:30 单项赛:抱冬瓜跑、速度插秧、剥苞米、老鼠偷米、背媳妇跑、抢粮进仓。集体赛:拔河第1轮(16进8淘汰赛)。
2、8月19日:
09:00 集体赛:抢种抢收接力、庆丰收赛龙舟、集体奔小康、拔河。
11:30 颁奖仪式,赛会结束。
注:最终具体时间和项目安排以领队会下发的《秩序册》为准;才艺绝活表演具体时间根据组委会安排另行通知。
十、录取办法
1、计分办法:
(1)单项赛:录取前八名。1-8名分值为9、7、6、5、4、3、2、1。
(2)集体赛:录取前八名。双倍积分,1-8名分值为18、14、12、10、8、6、4、2;其中,拔河比赛半决赛被淘汰2支队并列第3名、每队计11分,8进4被淘汰4支队并列第5名、每队计5分。
(3)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各代表团单项赛及集体赛得分之和。
(4)展示项目:不计分,表现列入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奖评比。
2、奖励办法:
(1)单项赛: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
(2)集体赛:前八名颁发荣誉牌匾。
(3)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荣誉牌匾。
(4)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牌匾。
(5)展示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3、颁奖办法:单项奖、展示项目荣誉证书在赛间统一领取,团体总分、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集体赛在颁奖仪式颁发。
4、各代表团参赛组织工作列入农博会组织工作评比。
十一、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
(1)上报《报名表》:2022年8月13日下午16时前,各代表团将本团《报名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13304309123@qq.com。
(2)《竞赛规程》和《报名表》下载地址:
http://tyj.changchun.gov.cn/长春市体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
(3)领队微信群:各代表团领队、联络员、教练员接到通知后,加微信“13304309123”,进入“2022农博运动会领队群”。赛会信息均由本群发布。
2、赛会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5号长春体育场13号门对面小白楼二楼长春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温延光
联系电话:17643118866 0431-88405550
3、领队会:
2022年8月17日下午14时,长春市体育总会会议室。
各代表团领队参加,提交参赛材料、听取竞赛组织工作解释和参赛补充须知、领取参赛物资(秩序册、号码布、入园门票、通行证等)、拔河项目抽签等。
提交参赛材料包括:所有参赛和表演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证明复印件、人身意外险复印件、纸质《报名表》原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十二、参赛纪律
1、裁判团队:由赛会组委会指派。
2、赛会纪律:听从赛会组织安排,违反竞赛规则者按竞赛项目条例处理。
3、资格审查:所有参赛运动员和才艺绝活表演人员须现场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检;出现瞒报身份(非本区或非农业户口)或替赛者,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所属代表团取消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奖评比。
4、体检要求:要求各代表团对所有参赛和表演人员进行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参加领队会时提交体检证明,无证明者取消参赛资格。
5、保险要求:要求各代表团为所有参赛和表演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事故险。
6、免责声明:凡报名参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赛事存在一定不可控性意外风险,赛会组委会不对因参加本次赛事所致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赛者须自行评估本次赛事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客观因素,保证身体健康和参赛能力,无不良病史隐瞒行为,风险自负并自愿认可赛会组委会免责声明。
7、疫情防控:要求各代表团按照农博会组委会和属地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仲裁申诉:赛会成立仲裁委员会,由农博会组委会、长春市体育总会、裁判委员会三方组成,执行仲裁职能;如对裁判裁决持异,须在赛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和申诉费人民币500元,败诉不返,胜诉退还,口头申诉一律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裁决为终审裁决。
十三、参赛经费
各代表团参赛经费(包括往返交通食宿、服装、组队训练等)自理。
十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赛会组委会。
第二十一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组织委员会
长春市体育局 长春市体育总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