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期和地点:
2017年7月16日上午8:30时,南湖公园游泳区。
二、参加人员:
、省内游泳爱好者200人。
2、群众畅游方队900人。
三、项目设置:
1、竞赛:南湖游泳区--湖心岛(游距450米),游泳竞速,不限泳姿。男女各分两组,甲组4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46岁以上(1971年 12月31日以前出生)。
2、表演:群众畅游方队环游(游距900米),在规定水域内进行。
四、运动员资格:
1、竞赛组及表演组不限制报名年龄,凡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完成1000米距离公开水域者,填写《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后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参加活动团队要求:以地区、企事业、游泳俱乐部及游泳爱好者群体为单位,组成水中畅游方队,每方队保证30-50人。
3、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有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较高,参赛者应身体健康,并有常年游泳锻炼或游泳训练基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
(1)、先天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和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五、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下发游泳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2、竞赛、表演项目均在南湖规定水域进行。
3、竞赛运动员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到岸的次序先后排列名次。比赛过程必须携带跟屁虫,禁止佩戴手蹼、脚蹼。发现一项不符合竞赛要求,取消比赛资格。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公开水域450米竞赛,录取男、女各前10名,不足10名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颁发证书、奖牌。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必须用电子版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送至长春市游泳协会。联系人: 李丽斌 ,电话:88633068 手机:18684306540,电子邮箱:QQ邮箱836418244。
(二) 2017年7月13日下午13:00时,在长春市游泳协会办公室召开领队会。地点:南关区体北路166号(体北路与亚泰大街交汇),长春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一楼。
九、天气条件及其他
组委会将视比赛当天气温、水温而定,如气温水温等条件组委会要求的安全系数,将会适当缩短调整,如遇雷雨天气将顺延比赛或终止比赛。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如下: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