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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湖公开水域游泳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7-06-26 11:19 来源: 竞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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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期和地点:

2017年7月16日上午8:30时,南湖公园游泳区。

二、参加人员:

、省内游泳爱好者200人。

2、群众畅游方队900人。

三、项目设置:

1、竞赛:南湖游泳区--湖心岛(游距450米),游泳竞速,不限泳姿。男女各分两组,甲组4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46岁以上(1971年 12月31日以前出生)。

2、表演:群众畅游方队环游(游距900米),在规定水域内进行。

四、运动员资格:

1、竞赛组及表演组不限制报名年龄,凡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完成1000米距离公开水域者,填写《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后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参加活动团队要求:以地区、企事业、游泳俱乐部及游泳爱好者群体为单位,组成水中畅游方队,每方队保证30-50人。

3、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有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较高,参赛者应身体健康,并有常年游泳锻炼或游泳训练基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

(1)、先天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和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五、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下发游泳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2、竞赛、表演项目均在南湖规定水域进行。

3、竞赛运动员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到岸的次序先后排列名次。比赛过程必须携带跟屁虫,禁止佩戴手蹼、脚蹼。发现一项不符合竞赛要求,取消比赛资格。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公开水域450米竞赛,录取男、女各前10名,不足10名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颁发证书、奖牌。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必须用电子版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送至长春市游泳协会。联系人: 李丽斌  ,电话:88633068  手机:18684306540,电子邮箱:QQ邮箱836418244。

(二) 2017年7月13日下午13:00时,在长春市游泳协会办公室召开领队会。地点:南关区体北路166号(体北路与亚泰大街交汇),长春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一楼。

九、天气条件及其他

组委会将视比赛当天气温、水温而定,如气温水温等条件组委会要求的安全系数,将会适当缩短调整,如遇雷雨天气将顺延比赛或终止比赛。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如下: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