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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时间:2021-02-24 11:17来源:市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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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市体育局
项目编码 220100-TY-QR-002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体育总局关于公布一级和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和编码的通知》(体竞字[2013]181号)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总局可以授予其他单位一定范围内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3、《体育总局关于公布一级和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和编码的通知》中规定长春市体育局单位编码为0701,审批权限为二级运动员。
审批要件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不收费
实施主体 长春市体育局 承办机构 竞赛处
承办责任人 张旗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 0431-88466618
投诉电话 0431-88466682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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