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总会
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二、承办单位:
长春市乒乓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16年12月3-4日
比赛地点: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楼
五、竞赛项目:团体赛(三个组别)
1、男子甲组:25-49岁组。出生日期:1967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
2、男子乙组:50岁以上组;出生日期:196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女子组:199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长春地区以自然行政区为单位单独出队报名参加比赛。每个行政区各组别报名队数不得超过两支。
2、队员参赛资格认定:身份证标注住址为本辖区的25岁以上的公民:参赛人员现居住地(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4、关于保险的规定:
(1)所有参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气候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2)所有参赛人员应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凡是参加本次赛事的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在整个赛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二)报名
1、参赛代表队成员由3名队员组成,免收报名费。比赛中允许年龄高的运动员参加低于本年龄组别的比赛。
2、各区可以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每队运动员3名。
3、报名电话:13578999123,QQ邮箱929755381,联系人;吴晓明
4、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报名单有变化,必须在比赛前3天通知组委会,以免影响抽签和编排工作。
(三)竞赛费用
参赛运动员的午餐等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长胶胶皮的使用;(1)胶皮要全覆盖乒乓球板,不准球板局部不粘接胶皮。
(2)颗粒大小:参赛胶皮每平方厘米大于或等于10个粒。
(二)团体比赛规则:单打加双打赛制
比赛次序为:
第1场:单打;主队1-客队2
第2场:单打;主队2-客队1
第3场:双打:(主队2+主队3)-(客队2+客队3)
第4场:主队1-客队1
第5场:单打;第5场:主队3-客队3
每队3名参赛队员都有两次出场机会
(三)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1-8名(并列第3名、第5)
(四)比赛用球:采用当期白色大球。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组别团体比赛按录取名次,颁发奖品。
九、其他
1、领队会:定于2016年12月 2日下午16:00在比赛场地乒乓球馆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2、为了提高效率,简化程序,抽签、编排工作由组委会、裁判长统一组织实施,进行公开抽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于长春市乒乓球协会赛事组委会。
长春市乒乓球协会
201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