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统计:
共接收:487;
已办结:487;
已公开:320
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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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一宝贝儿童亲子游泳预存了很多课时,疫情严重期间未敢让孩子去上课,但是近期再想上课被通知课到期了,需要再买50节才能上之前的课,非常不合理。沟通后商家态度强硬:疫情已经给延期9个月了、出门请假就得提供机票过来申请、疫情期间别人家孩子能来,你家孩子怎么就不能来、我们既然营业就不耽误疫情期间上课、合同上就是这么写的等话语。这霸王条款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三年疫情为什么只延期9个月,既然按照合同办事为什么续卡后又可激活前面的卡。投诉至12315后告知是体育局管理的范围内,88466676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盼回复。
2023-10-08 14:41:10
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过核实了解,此场所经营婴幼儿早教培育项目不在我局监管范围内,办卡消费问题也非我局协调范畴。请参阅《吉林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吉卫联发【2021】35号)。根据职责要求,建议您与卫健部门联系解决处理。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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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2022年6月参加南锦篮球培训机构学习,2023年9月28日与南锦篮球培训机构协商剩余退费,南锦篮球培训机构以各种不合理理由拒绝,现举报南锦篮球培训机构存在管理问题,欺骗消费者,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督,整改,并返还剩余课时费用。
孩子在南锦篮球培训机构共报课40节+赠3节,共计3200元,自报课以来,参加上课8节,向南锦篮球培训机构要求退剩余32次课时费用,共计2560元。退课协商期间南锦篮球培训机构微信发给我一张所谓“南锦俱乐部协议书”的照片,显示有效期1年,次协议书我从没见过,也并未签字。南锦篮球培训机构给出的理由是有效期外不予退费。我们对此感到非常震惊和不满,首先我们并不知道协议书的存在,报课时南锦篮球培训机构也并未告知有效期外不予退费。这种不提前告知,不做提醒,管理极大疏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感到强烈不满和投诉。
同时南锦篮球培训机构还存在以下问题:
1.在此培训机构上课不久南锦篮球培训机构私自更改教学地点,同时也未做到报课前告知上课期间会更改教学地点。报此培训班时我们选择的上课地点是昆山路尚健体育馆,考虑到校区与家比较近,上课不久南锦篮球培训机构就取消了昆山路尚健体育馆教学地点。新的教学地点距离我们家较远,对我们来说极度不便。
2.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实际上并未得到应有的服务。以上提到的“有效期”在疫情期间并未延长,我们认为这也是南锦篮球培训机构需要负责任的地方。
综上,要求南锦篮球培训机构退返2560元剩余课时费。建议长春市体育局作为此类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勒令此篮球培训机构停业整改!
2023-09-28 11:15:36
回复:
您好,您的投诉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职责要求,按照文件精神各县(市、区)级体育部门具体负责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工作实施。县(市、区)级体育部门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年检、变更登记等日常监管工作。经了解,经开区体育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已联系篮球馆商家,对于留言人反映的情况与商家进行协调,商家表示可以转去连云港街体育馆继续上课,商家表示拒绝退费,体育工作人员和商家协调未果。体育工作人员和留言人反馈了此信息,建议你可以依法依规通过其他途径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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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健身房办了私教课,一共花了12100,交钱后想起这是自己将近一年的生活费,在还未签合同时想退款,他说签了合同才能退款,但是签合同之前我明确问他有没有手续费,他说没有,签完合同后再退款就变成了要手续费,而且我没签合同退钱的时候他还威胁我退钱会影响我大学生活,我害怕,就签了合同,我还只是个大学生,刚开学就丢了这么多钱,而且他又诓骗又威胁让我签了合同,我觉得这是违法的,现在我没钱吃饭了,想全款退,他不同意。
2023-09-19 11:00:25
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协调,投诉人已与商家达成和解。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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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9日,6Da七彩城福运适界健身房预营业,交100元订金可享受7重好礼,然后年费会员价格要等正式营业才公布,如果对价格与环境等不满意可以随时退款。8月26号开业以后,多次联系销售一直推脱,得不到退款。投诉到12315得到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以及《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明传发电(长府办明电[2021)23号)通知,长春市消费投诉处理工作难点事项任务清单(第一批)第二十三条规定健身和游泳场所消费退费问题主管部门是市体育局,已将具体情况告知投诉人,建议投诉人可以向体育部门反映。”希望体育局处理,退款。
2023-09-14 14:26:41
回复:
您好,关于您在绿园区6Da七彩城福运适界健身房健身消费投诉已收悉,此件投诉属于交定金消费问题,属于经济纠纷。我局工作人员经和双方进行沟通,已经协商办结。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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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孩子八月份报的游泳班,现在黄了,课没有上完,目前管理人员只让家长等待,遥遥无期,能找相关部门解决一下吗?打电话没人接,88466676这个号。之前打了12315,让转体育局,体育局让转这个号吗,有人能管这个事情吗?诉求很简单,就想把钱要回来,课也不上了,现在所有家长都在等着回复,负责人就是推诿,家长也没有啥办法,能帮忙解决一下吗?
2023-09-13 20:38:50
回复:
您好,关于校外游泳培训班办卡消费投诉件已收悉,此事应该归属地体育行政部门监管,如场所已停业,游泳健身场所经营活动已停止,我局已无监管权限。此件投诉属于预付卡消费问题,属于消费纠纷。市监局牵头制定的《长春市预付式消费规范管理工作办法》尚未出台,市领导在预付式消费规范管理工作专题协调会议上的讲话(2022年11月3日):消费纠纷是消协的事儿。市监局关于“继续由我局作为体育健身和游泳场所等体育经营活动消费退费问题的办理部门”的建议,我局无法采纳。建议按照法定职能单位办理。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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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同志,贵局的公开电话连续多日都无人接听。咨询省局也没有另外号码。88466682这个号码无人接听。群众有问题无法反应,请相关人员重视起来。能够联系我。
2023-09-06 14:01:05
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群众反映的连续多日拨打88466682号码无人接听的情况不属实。因为我市举办第一届运动会筹备开幕式工作,全员都在北湖奥体公园现场,我局已主动与留言人联络,处理结果对方满意。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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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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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代表长春市体育战线上的全体干部职工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们的春城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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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体育局局长李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