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核实,关于您办卡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市体育局无执法权,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我们建议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李洪浪,联系电话:88466676)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6-7-8
回复市民曹女士诉求:已联系亚泰俱乐部负责票务的同事,曹女士是因为身体体检原因,确定为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到场观看,告知曹女士添加ccyt1996微信,将购票单号发到微信里,后续会为其办理退票事宜。曹女士表示已知晓此情况,并对本次服务表示满意。(联系人:李洪浪,联系电话:88466676)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6-6-10
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核实,关于您办卡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市体育局无执法权,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我们建议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李洪浪,联系电话:88466676)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6-5-12
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核实,关于您办卡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市体育局无执法权,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我们建议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李洪浪,联系电话:88466676)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6-4-23
尊敬的球迷朋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关心关注长春市足球发展,支持长春亚泰队,也感谢您来信为亚泰俱乐部发展提出宝贵建议。在此,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 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自1996年成立以来,已走过三十年风雨历程,承载了无数长春球迷的热爱与期盼,长春亚泰已深深融入这座城市的血脉,是我们共同的骄傲和城市名片。当前,俱乐部发展面临阶段性挑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俱乐部的长远发展,给予了关心和大力支持。目前,我们也在积极推进俱乐部合理化运营,保障俱乐部平稳发展。在此,我们诚挚希望广大球迷朋友继续发扬“第12人”精神,不离不弃,一如既往地做长春亚泰队最坚实的后盾。也恳请球迷朋友们给予球队一些时间和耐心,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球队定能克服困难,扭转局面,不断向好发展。 您的来信不仅是对我局工作的认可,更是对长春足球未来的殷切期望,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持续做好服务工作,除了做好俱乐部官方平台宣传以外,我们也联合了本地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多维度讲好亚泰故事;另一方面,球迷开放日活动已正式启动,后续还将通过主场比赛创新与球迷互动形式,加强与球迷之间的交流,持续擦亮亚泰“城市名片”,提升球迷参与感和归属感。 亲爱的球迷朋友,长春亚泰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您的坚守与热爱,让我们携手并肩,为实现百年俱乐部建设目标、重铸亚泰辉煌而共同努力,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期待与您一同见证球队的每一次进步! (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88466611) 回复时间:2026年3月30日 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请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回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6年3月27日
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诉求,经过核实关于您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请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同时建议按照市政府消费诉求清单要求属地监管,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履行落实。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6年3月5日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支持,此运动场建设归各区(属地)设计、规划、建议,建议转汽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咨询建议。回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6年2月25日
长春市足球协会于1月12日下午联系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原总经理程毓琦,询问事件具体情况。程毓琦回复,已于1月10日跟三名球员家长进行沟通,并已分批次将所有欠款返还球员家长。答复单位:长春市足球协会 答复时间:2026年1月13日
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请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6年1月4日
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请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6年1月4日
您好,您的投诉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消费退费经济纠纷问题,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请您按照协议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依规联系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维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6年1月4日
关于教练员培训考核工作,归吉林省体育局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监管。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2-23日
按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和《吉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文件精神,长春市体育局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2-11
长春南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是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启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的。前期手续达到了立项批复、实地测绘、地形图和规划条件图绘制、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黄证)的审批、工程勘察初勘、可研批复等深度,并取得了土地所有权证,项目初步设计基本内容已基本完成。 为缓解财政压力,拟申请2023年专项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得到了省市发改、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2023年3月初,该项目作为省发改和省财政双通过项目,报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4月20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但因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国家政策文件限制,我省作为全国12个重点债务省份之一,专项债申请财政部未通过。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目前暂不支持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西游东渐”长春动植物公园和长春体育中心一体化提升改造中,拟在该地块迁址新建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建成后的体育场地设施也将按要求向社会开放。目前方案已报送市政府待批准。 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1-24日
长春南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是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启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的。前期手续达到了立项批复、实地测绘、地形图和规划条件图绘制、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黄证)的审批、工程勘察初勘、可研批复等深度,并取得了土地所有权证,项目初步设计基本内容已基本完成。 为缓解财政压力,拟申请2023年专项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得到了省市发改、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2023年3月初,该项目作为省发改和省财政双通过项目,报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4月20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但因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国家政策文件限制,我省作为全国12个重点债务省份之一,专项债申请财政部未通过。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目前暂不支持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西游东渐”长春动植物公园和长春体育中心一体化提升改造中,拟在该地块迁址新建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建成后的体育场地设施也将按要求向社会开放。目前方案已报送市政府待批准。 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1-24日
您的反馈已收悉,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领导安排学校教学科学籍管理管理人员于2025年10月31日15:50进行了电话回复:告知学校查找到该生2004年的录取花名册,结合该生的毕业信息,可以确认该生2004年9月-2007年6月在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就读,可以为该生邮寄学籍登记表、录取花名册复印件、中专段学历证明。经查询确认该生中学学籍不在长春市体育中学。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0-31日
长春南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是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启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的。前期手续达到了立项批复、实地测绘、地形图和规划条件图绘制、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黄证)的审批、工程勘察初勘、可研批复等深度,并取得了土地所有权证,项目初步设计基本内容已基本完成。 为缓解财政压力,拟申请2023年专项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得到了省市发改、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2023年3月初,该项目作为省发改和省财政双通过项目,报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4月20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但因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国家政策文件限制,我省作为全国12个重点债务省份之一,专项债申请财政部未通过。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目前暂不支持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西游东渐”长春动植物公园和长春体育中心一体化提升改造中,拟在该地块迁址新建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建成后的体育场地设施也将按要求向社会开放。目前方案已报送市政府待批准。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0-30日
市体育局纪委在接到举报后,积极调查事件全过程,询问赛事主办单位、场馆外租单位,调查赛事规程、秩序册、成绩册,调查相关人员报名信息、身份信息等情况,反馈如下:1、吉林省浩男体育有限公司为市工商局正式注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BXFKWT44,经营范围包括体育竞赛组织,符合办赛基本资质。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赛事活动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吉林省浩男体育有限公司为本次赛事活动举办单位,成立了赛事组委会,应承担全部主体责任。3、涉事运动员杨小龙,身份证号码341822201111299116,系四川省普格县洛乌沟派出所辖区人,经初步审核其家长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信息,以及本人村委会证明,符合参赛条件。4、经电话咨询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90),运动员杨小龙按照赛会规程要求进行了保险,保险单号P51E25310921000000580178,保险受益人为其本人,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均在保单内。5、举报人反映,被举报人涉嫌伪造、篡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及身份造假等问题,不在体育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建议举报人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解决。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0-10日
市体育局纪委在接到举报后,积极调查事件全过程,询问赛事主办单位、场馆外租单位,调查赛事规程、秩序册、成绩册,调查相关人员报名信息、身份信息等情况,反馈如下:1、吉林省浩男体育有限公司为市工商局正式注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BXFKWT44,经营范围包括体育竞赛组织,符合办赛基本资质。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赛事活动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吉林省浩男体育有限公司为本次赛事活动举办单位,成立了赛事组委会,应承担全部主体责任。3、涉事运动员杨小龙,身份证号码341822201111299116,系四川省普格县洛乌沟派出所辖区人,经初步审核其家长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信息,以及本人村委会证明,符合参赛条件。4、经电话咨询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90),运动员杨小龙按照赛会规程要求进行了保险,保险单号P51E25310921000000580178,保险受益人为其本人,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均在保单内。5、举报人反映,被举报人涉嫌伪造、篡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及身份造假等问题,不在体育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建议举报人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解决。答复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5-10-10日
春城的各界朋友你们好: 首先,我代表长春市体育战线上的全体干部职工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们的春城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长春市体育局局长信箱的设立,是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更是倾听民生、了解民意、为民服务、请民监督的重要载体。我们希望广大市民能及时通过信箱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时刻关注并随时予以反馈。 局长信箱是我们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一个窗口,我们将为您在网上提供方便、优质、高效、准确的服务,同时也利用这个窗口接受监督。并使这个信箱成为我们新的桥梁和纽带,为社会各界了解春城体育、咨询相关政策、监督服务工作提供便捷通道。 感谢您的光临,顺致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长春市体育局局长李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