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2026年端午全国龙舟大联动活动
一中国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
暨长春市龙舟公开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广大龙舟爱好者: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展现长春城市活力与群众 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浓厚端午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端午全国龙舟大联动活动—中国 ·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暨长春市龙舟公开赛。
现将赛事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参赛,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安全保障、赛前训练等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圆满 举办。
附件:2026年端午全国龙舟大联动活动—中国 ·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暨长春市龙舟公开赛竞赛规程
长春市体育局
2026年5月27日
附 件 1
2026年端午全国龙舟大联动活动
中国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
暨长春市龙舟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长春市伊通河管理委员会
南关区人民政府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执行单位 长春市体育总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6年6月19日
(二)比赛地点
长春市伊通河工业轨迹公园河道(卫星桥至南三环桥河段)
三、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12人龙舟300米直道赛
(二)参赛组别
1.公开组:限报16支队伍,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及个人均可组队参赛;
2. 高校组:限报8支队伍,全国各级各类高校均可报名组队。
四、运动员资格及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外籍运动员须持有效护照参赛; 运动员身体健康,具备龙舟比赛所需身体条件,适宜参加水上体 育运动。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须准确填报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 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保险无效、无法参赛等后果,由参赛单位自 行承担。
(三)依据《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第 六章水上安全相关规定,各参赛单位须为全体参赛运动员,购买 比赛期间(含往返交通途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按要求办理 保险的队伍,不予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遵循本人自愿、亲属支持原则,各参赛单 位须组织所有参赛人员签订《自愿参赛承诺书》,方可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通过组委会统一组织的游泳技能 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与正式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严格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中国龙舟竞 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
(二)各参赛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 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参赛人员性 别不限。
(三)比赛所用龙舟、舵桨、划桨、鼓、鼓锤,均由大会统 一提供,各参赛队不得自带器材。
(四)本次比赛仅采用坐姿划行方式,严禁违规站姿参赛。
(五)各参赛队须统一参赛服装,全队服装颜色、款式一致; 上衣正面印制队伍名称,背面印制清晰比赛号码(1—24号)。
(六)比赛赛制及晋级规则
1. 公开组:比赛按照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依次进行。 预赛各小组第一名直接晋级半决赛;其余队伍进入复赛,复赛各 小组第一名及成绩最优的落败队伍晋级半决赛;半决赛各小组第 一名及成绩最优的两支落败队伍晋级总决赛(决出1—4名),其 余半决赛队伍进入小决赛(决出5—8名)。
2. 高校组:进行两轮比赛,以两轮成绩累计用时最短者排名, 依次确定最终名次。
(七)各参赛队须上报队伍简称,字数控制在6字以内。
(八)队伍旗帜要求
1.电子队旗:各队自行设计含队徽 ( LOGO) 的电子队旗, 报送组委会;要求尺寸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 格式为图片格式或矢量图,底色不限。
2. 实物队旗:各队自备大队旗、小队旗各1面。
(1)大队旗:高1米、宽2米,颜色不限,印制“XX 龙舟 队”字样,文字从左至右书写;
(2)小队旗:高0.6米、宽0.8米,面料不透光,双面印 制队伍标准简称,配套旗杆长度1.2米。
(九)游泳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6年6月10日—12日
2. 测试地点: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
3. 测试要求:参赛运动员身着标准泳装,佩戴大会统一配发 救生设备,独立完成100米及以上游泳,即为测试合格。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公开组: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及名次 证书;
(二)高校组:录取前6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及名次 证书;
(三)所有顺利完赛队伍,均颁发完赛证书;
(四)单项团体奖:设立最佳团队拼搏奖、最佳团队协作奖、 最佳团队组织奖、最佳团队风采奖、最佳团队英勇奖,颁发荣
牌匾。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00
2. 报名材料:各参赛队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1)、全体参 赛人员白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 箱:516754039@qq.com
3.人员更换:报名确认后,因伤病等特殊情况需更换运动员, 须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召开前提出申请,单队最多更换2人。
4. 联系人及电话:马超13174458681
(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1.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15:00
2.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八、竞赛日程
08:30—09:15赛事开幕式
09:15—09:25高校组12人龙舟300米直道赛预
09:25—10:05公开组12人龙舟300米直道赛预赛
10:05—10:45公开组12人龙舟300米直道赛复赛
10:45—11:05高校组12人龙舟300米直道赛决赛
11:05—11:30公开组12人龙舟300米直道赛半决赛
11:30—11:40公开组12人龙舟300米直道赛决赛
11:50—12:30赛事颁奖仪式
九、经费说明
各参赛队参赛期间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均由参赛单位 自行承担。
十、仲裁与申诉
各参赛队如对裁判员判罚存在异议,须在该场次比赛结束后 20分钟内,向赛事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诉表、完整举证材料,并缴 纳申诉费2000元。申诉成功的,全额退还申诉费;申诉失败的, 申诉费不予退还。
赛事仲裁组由裁判长及5名裁判员组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二)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主办单位所
附 件 2
中国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暨
2026年长春市龙舟公开赛报名表 组别: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1 |
领队 |
|
|
|
|
2 |
教练 |
|
|
|
|
3 |
鼓手 |
|
|
|
|
4 |
舵手 |
|
|
|
|
5 |
划手 |
|
|
|
|
6 |
划手 |
|
|
|
|
7 |
划手 |
|
|
|
|
8 |
划手 |
|
|
|
|
9 |
划手 |
|
|
|
|
10 |
划手 |
|
|
|
|
11 |
划手 |
|
|
|
|
12 |
划手 |
|
|
|
|
13 |
划手 |
|
|
|
|
14 |
划手 |
|
|
|
|
15 |
替补 |
|
|
|
|
16 |
替补 |
|
|
|
我们自愿遵守“中国 ·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暨2026 年长春市龙舟公开赛”的参赛要求和规定,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基础疾病,适合参加比赛。
领队签名: 年 月 日
附 件 3
中国 ·吉林第三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暨 2026年长春市龙舟公开赛安全责任书
赛事组委会:
我队 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参加 “中国 ·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暨2026年长春市 龙舟公开赛”的比赛,并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服从组委会安排,执行赛事规定,服从裁判。
二、加强对本队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如比赛期间发生运动 员或龙舟等意外,责任自负,并承诺负责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 确认参赛队员身体健康,每人均具备着装游泳100米以 上能力;参赛时按照组委会要求穿着救生衣,并具水上自救能力。
2. 每名参赛队员向组委会提供个人自愿参赛声明及县级以 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购买意外保险等相关资料。
3. 参赛人数、人员与报名表相符。
三、发扬优良的体育道德风尚,不发生赛风赛纪问题。在赛会期间以及往返途中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本队承担。
领队签名:
联系电话:
2026年 月 日
附件4
中国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暨 2026年长春市龙舟公开赛自愿参赛声明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中国 · 吉林第四届全国龙舟邀请赛(长春站)暨 2026年长春市龙舟公开赛”的比赛,现声明如下:
一、本人对本次活动的竞赛规程及公益性已有充分认识。
二、本人服从组委会的安排,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绝对服从裁判。
三、本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本次活动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认识, 保证本人的体质和技能能够承受本次赛事的竞赛内容。
四、本人对在本次活动中组委会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本人遭遇意外 事故或发生疾病时所受到的急救处理方法及结果不提出异议。
五、本人允许组委会在与活动相关的前提下使用本人的名字、照片、 录像等,并承认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新闻宣传报道。
六、本人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并承担上述财物的丢失和损坏风险。
七、本人申明在本次活动中,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事由引起的损 害或事故、因本人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害或事故、因本人不服从安排而 造成的损害或事故,所可能造成的风险完全由本人承担。
(队伍名称) 签字日期:2026年 月 日
|
领队 : |
教练: |
鼓手: |
舵手: |
划手: |
划手: |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
划手: |
划手 : |
|
划手: |
划手: |
替补: |
替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