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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体育消费券发放公告

时间: 2021-04-28 10:32 来源: 市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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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体育局关于2021年发行‘体育消费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助力我市体育企业纾困发展,加快促进体育消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长春市体育局决定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体育消费券惠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1年长春市体育消费券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151日至2021530

三、发放对象

体育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在长春境内居留的居民

四、适用范围

重点支持的健身场馆和商贸企业

五、金额设置

体育消费券额度为400万元,面额分为50元、100元、200元种。

六、发放平台

本次活动消费平台为长春市民卡APP

七、领取和使用方式

市民可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长春市民卡APP,通过实名注册登录后绑定银行卡。进入首页,点击优惠券,按照规定时间抢券,抢券成功后体育消费券保存在我的优惠券中。

八、使用规则

(一)本次活动采用分批次发放形式。体育消费券共分为四轮发放,每轮周期起始日9:00开始发放,每轮消费周期为7天(第四轮消费周期为9天)。

消费周期

第一轮消费周期:5月1日——5月7日

第二轮消费周期5月8日——5月14日

第三轮消费周期5月15日——5月21日

第四轮消费周期5月22日——5月30日

抢券时间

第一轮抢券时间:5月1日9:00

第二轮抢券时间:5月8日9:00

第三轮抢券时间:5月15日9:00

第四轮抢券时间:5月22日9:00

(二)已抢消费券仅在本轮消费周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将由系统回收,在下一轮活动周期重新发放。例如5月1日9:00抢到的体育消费券需在5月7日(含5月7日)前使用,如未使用将由系统回收,在5月8日9:00重新发放。

(三)体育消费券仅用于购买运动健身服务、体育装备使用体育消费券购买其他物品

(四)单次消费仅限使用1张体育消费券消费满150元可使用1张50元消费券、满300元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满500元可使用1张200元消费券。

(五)体育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可转赠。每轮消费周期各种面额消费券每人限领1张,合计限领3张。最多可核销3次

(七)承接体育消费券的健身场馆和商贸企业名单见附件

(八)体育消费券如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直接结束。

、注意事项

1、体育消费券不与其他政府部门消费券叠加使用。

2、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需要在长春市民卡APP绑定手机号码及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绑定吉林银行卡用户可直接扫码进行支付,绑定其他银行卡用户需先充值到长春市民卡APP账户,再进行扫码支付。

3、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使用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4、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对违规使用消费券的健身场馆和商贸企业采取禁止参与体育消费活动、加入体育活动失信黑名单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或违规行为涉及金额较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发生变更或调整,以长春市体育局公告为准。

 

附件:1、2021年长春市体育消费券领取指南

2、《承接体育消费券的健身场馆和商贸企业》

 

 

长春市体育局

2021420

 

 

 

 

体育消费券公告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