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体育局关于2021年发行‘体育消费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助力我市体育企业纾困发展,加快促进体育消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长春市体育局决定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体育消费券惠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1年长春市体育消费券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
三、发放对象
体育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在长春市境内居留的居民。
四、适用范围
重点支持的健身场馆和商贸企业
五、金额设置
体育消费券额度为400万元,面额分为50元、100元、200元三种。
六、发放平台
本次活动消费平台为长春市民卡APP。
七、领取和使用方式
市民可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长春市民卡APP”,通过实名注册登录后绑定银行卡。进入首页,点击优惠券,按照规定时间抢券,抢券成功后体育消费券保存在”我的优惠券”中。
八、使用规则
(一)本次活动采用分批次发放形式。体育消费券共分为四轮发放,每轮周期起始日9:00开始发放,每轮消费周期为7天(第四轮消费周期为9天)。
消费周期
第一轮消费周期:5月1日——5月7日
第二轮消费周期:5月8日——5月14日
第三轮消费周期:5月15日——5月21日
第四轮消费周期:5月22日——5月30日
抢券时间
第一轮抢券时间:5月1日9:00
第二轮抢券时间:5月8日9:00
第三轮抢券时间:5月15日9:00
第四轮抢券时间:5月22日9:00
(二)已抢消费券仅在本轮消费周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将由系统回收,在下一轮活动周期重新发放。例如5月1日9:00抢到的体育消费券需在5月7日(含5月7日)前使用,如未使用将由系统回收,在5月8日9:00重新发放。
(三)体育消费券仅用于购买运动健身服务、体育装备,不得使用体育消费券购买其他物品。
(四)单次消费仅限使用1张体育消费券,消费满150元可使用1张50元消费券、满300元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满500元可使用1张200元消费券。
(五)体育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可转赠。每轮消费周期各种面额消费券每人限领1张,合计限领3张。每人每天最多可核销3次。
(七)承接体育消费券的健身场馆和商贸企业名单见附件。
(八)体育消费券如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直接结束。
六、注意事项
1、体育消费券不与其他政府部门消费券叠加使用。
2、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需要在长春市民卡APP绑定手机号码及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绑定吉林银行卡用户可直接扫码进行支付,绑定其他银行卡用户需先充值到长春市民卡APP账户,再进行扫码支付。
3、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使用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4、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对违规使用消费券的健身场馆和商贸企业,采取禁止参与体育消费活动、加入体育活动失信黑名单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或违规行为涉及金额较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发生变更或调整,以长春市体育局公告为准。
附件:1、《2021年长春市体育消费券领取指南》
2、《承接体育消费券的健身场馆和商贸企业》
长春市体育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