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8日—30日,长春市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馆 长春市武术协会
四、参加单位
长春市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小学校、体校、俱乐部、武术学校、少年宫、武术研究会。
五、竟赛项目
(一)太极拳类
1、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规定套路。
2、其他传统太极拳(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3、42式太极拳。
(二)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
第一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
第二类: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
第三类:地趟拳、象形拳。
第四类: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少林拳。
其他拳术类:南拳、华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他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他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他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他软器械。
(三)自选项目
自选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自选器械(南刀、南棍、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
(四)对练项目
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传统拳对练、太极拳对练。
六、参加办法
(一) 每单位可报1-3支参赛队;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各1名。
(二) 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不同类别的项目),可兼报对练项目。
(三) 每队限报对练1项。编组限2人或3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七、竞赛办法
(一) 本次比赛为个人赛,集体项目比赛疫情原因取消。
(二) 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最新《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 项目时间
1、自选项目:长拳、南拳类套路时间不少于1分20秒。
2、传统拳术、器械项目: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3、太极拳项目: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项目: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
6、太极拳和太极器械规定套路减少不予扣分。
7、时间不足或超出按照规则进行扣分。
(四)传统项目年龄分组
1、儿童组(A1组):8岁以下(2012年以后出生)
2、儿童组(A2组):9岁—12岁(2008年—2011年出生)
3、少年组(B组):13岁—17岁(2003年-2007年出生)
4、青年组(C组):18岁—39岁(1981年-2002年出生)
5、中年组(D组):40岁—59岁(1961年—1980年出生)
6、老年组(E组):60岁以上组(1960年以后出生最高年龄不超过75岁)
7、大学组(H组):长春市所在大专院校学生。持学生证报名。
(五)对练项目无年龄性别限制、自由组合。
(六)报名项目要求
1、儿童组
规定拳(初级长拳)、自选器械、传统拳、传统器械。
2、少年组
自选拳术、自选器械、传统拳、传统器械。
3、青年组
自选拳术、自选器械、太极拳术、太极器械、传统拳术、传统器械。
4、中老年组
太极拳术、太极器械、传统拳术、传统器械。
5、大学组
自选拳术、自选器械、太极拳术、太极器械、传统拳术、传统器械。
6、按照以上要求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不同类别的单项,可兼报对练。
八、录取名次
(一)个人项目:按照个人比赛成绩,设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 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四)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奖励办法
1、单项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十、报名
(一)每名参赛运动员必须经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才可以参加本次比赛。(有高血压、心脏病、冠心病史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各参赛运动员认真填写报名单,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名单、纸质报名单(二份)报送长春市体育馆竞赛科。报名单必须按统一格式打印,手写无效,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体育馆(市人民大街2999号) 电话:88922529
联系人:蔡 婷 电话 :13384301827
邮 箱:447102361@qq.com
十三、其它
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提前2天报道,其他裁判员提前1天报道.。领队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长春市体育馆一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会后运动员适应场地,裁判员开始实习。未尽事宜领队会上议定。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