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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体育局春城小型多功能健身中心电加热固体蓄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2019-09-03 09:29 来源: 群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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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体育局春城小型多功能健身中心电加热固体蓄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为长春市体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供应商。招标项目内容为电加热固体蓄热设备一套,设备功率300KW,电压等级0.4KV,提供40-75摄氏度的供暖出水温度。

  项目地点:长春市。

  项目背景:长春市体育局春城小型多功能健身中心新建场馆拟采用满足国家现行环保要求的蓄热式电锅炉。新建场馆建筑面积为1674.48平方米,装配式结构,供暖温度要求达到舒适性效果。

  工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项目预算:48万元,最高限价47.7332万元。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现场情况:具备施工条件,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电锅炉及配件研发、销售、生产及安装等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同类业务经验,需提供同类项目合同。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法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列经营(业务)范围应包含投标标的;2、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须由本人签字;3、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

  (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

  (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二)其他

  8

  良好信用记录

  资格审查时,评标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无效。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10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采购活动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11

  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7、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我单位将根据以下评分办法进行综合打分。

  评分办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价格评分:35分

  技术服务评分:45分

  商务评分:2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主、客观项

  (一)价格评分(40分)

  1

  价格评分

  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多于5家时(不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少于5家时(含5家),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一个百分点,在满分的基础上减0.5分;

  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一个百分点,在满分的基础上加0.5分;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5

  客观项

  (二)技术服务评分(45分)

  1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根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等情况,给出得分:

  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得10-6分;

  施工总体安排比较合理,运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对施工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得6-3分;

  施工总体安排不合理,运用不合理的施工工艺、对施工难点没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不可行,得3-0分;

  缺项严重或无此项内容,得0分。

  10

  主观项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情况,给出得分:

  各主要工序质量保障措施齐全、科学、具体、可行,对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得力,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得8-5

  各主要工序质量保障措施基本齐全、合理,对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得5-2

  质量管理目标不清,各阶段工作、关键节点质量控制措施与风险防控措施简单、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2-0分;

  缺项严重或无此项内容,得0分。

  8

  主观项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情况,给出得分:

  体系与措施合理、可行、全面、有效,得5-3

  体系与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3-0

  缺项严重或无此项内容,得0分。

  5

  主观项

  4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等情况,给出得分:

  体系与措施合理、可行、全面、有效,得5-3分。

  体系与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3-0分。

  缺项严重或无此项内容,得0分。

  5

  主观项

  5

  劳动力安排计划

  根据劳动力安排计划等情况,给出得分:

  计划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得3-2分。

  计划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2-0分。

  缺项严重或无该项内容,得0分。

  3

  主观项

  6

  系统功能

  根据系统功能等情况,给出得分:

  (1)PLC触摸屏操作,中文菜单显示,可每天多时段自由编程,多种控制模式。具备该功能得2分,不具备得0分。

  (2)系统故障时,触摸屏中文显示故障原因(非代码显示)。具备该功能得2分,不具备得0分。

  (3)具有全自动控制功能,脱离控制系统仍能运行。具备该功能得2分,不具备得0分。

  (4)须有全自动功能,可达到自动无人值守运行,使整个系统处于有序和最节能(节约电力)的运行状态。具备该功能得2分,不具备得0分。

  8

  客观项

  7

  热转换效率

  根据热转换效率等情况,给出得分:

  热转换效率大于95%(不含本数)的,得6

  热转换效率93%-95%,得4分;

  热转换效率92%-93%,得3分;

  热转换效率91%-92%,得2分;

  热转换效率90%-91%,得1分;

  (以响应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评分依据。)

  6

  客观项

  (三)商务评分( 20分)

  1

  企业业绩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无业绩得0分。

  (以响应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施工合同复印件为评分依据)

  5

  客观项

  2

  企业认体系证书

  根据企业认体系证书等情况,给出得分:

  供应商具有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年检章齐全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为评分依据)

  6

  客观项

  3

  售后服务承诺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等情况,给出得分:

  售后服务承诺完善,真实可行,反应迅速,现场支持效率快的,得3分;

  售后服务承诺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1分;

  严重缺项或无该项内容的,得0分。

  3

  主观项

  4

  安全生产证书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为评分依据。)

  2

  客观项

  5

  资信状况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获得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AAA资信企业(单位),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为评分依据)

  2

  客观项

  6

  保修期

  满足采购文件的条件得0分,保修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2分。

  2

  客观项

  说明:

  1、评分标准中有分值区间的,包含区间上限本数,不含下限本数。

  2、评分因素有时间限制(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所提供的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的时间,以签署日期、颁发日期或出具日期为准。

  请投标人于9月 3日开始报名,到长春市体育局群体处领取标书。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2019年9月12日下午13:30),携带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到长春市体育局,现场投标(后附:投标文件基本格式)。低于三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无效。

  招标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431-88466655

                                    (项目名称)招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按照评分办法,提供相关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们收到贵公司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 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2. 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       天。

  3. 我们认为你方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4. 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5. 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 如果我方中标后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中标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D、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说明:                    

投标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

 
 

                                          

  二、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

  名称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投标报价

  (万元)

  服务期限

  优惠条件

  服务承诺

  备注

 

  

   

  见标书

  见标书

 

  ※注:1、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内容为准。

  2、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第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

  3、本表格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然后再将此开标一览表打印一份签字和加盖印章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便开标时唱标用。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本页之后。

  四、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1)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如下: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符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规定;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提供但生产、销售这些产品,提供这些服务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任何情况下,我方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五、评分部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