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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运动员名次补贴奖的通知

时间: 2019-02-14 13:50 来源: 竞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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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为鼓励运动员创造好成绩,青少年组各项目前八名运动员享受经费补贴(即名次补贴奖)。按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吉体审字[2018]1号)文件规定,“各市州组按照竞赛规程规定获得名次补贴的运动员,在大会竞赛委员会领取补贴。奖励标准由大会竞赛部统一制定”。省运会青少年组各项比赛结束后,依据比赛成绩,对各项目名次进行了统计,计算了各项目名次补贴奖,并在省内吉林省体育局官网及长春市体育局官网进行了公示。经报省体育局审核同意,现决定发放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运动员名次补贴奖。

  一、名次补贴奖标准

  第一名每人200元,第二名每人120元,第三名每人100元,第四至八名每人70元。

  二、名次补贴奖发放范围

  (一)各组别个人项目前八名运动员,接力项目前八名上场运动员。

  (二)各组别团体项目

  1、团体项目按上场人数计。

  武术套路基本拳加集体基本功8人,武术套路团体5人,乒乓球、射击、射箭、散打、北欧两项、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团体、速滑集体滑3人,乒乓球双打、冰舞、越野滑雪短距离团体2 人。

  2、球类等集体项目按规程规定报名人数的60%计(四舍五入),足球14人,篮球7人,排球7人,曲棍球11人。

  三、各参赛单位名次补贴奖金额统计

  本届省运会各地区获得名次补贴奖运动员人数为4827人,合计发放奖金533250.00元,具体明细详见后附件《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名次补贴奖励发放汇总表》

  四、名次奖发放程序

  (一)各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公示金额向长春市体育局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及提供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

  (二)长春市体育局向各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拨付名次奖资金。

  (三)由各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名次奖明细向本地区运动员发放名次奖。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洪浪 联系电话:0431-88466618

  长春市体育局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十八届运动员名次奖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