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创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考察要求
(一)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建成区全部)
1、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正常运行及设备日常维护。
2、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二)文体广场(建成区全部)
1、文体广场正常运行及设备日常维护。
2、文体广场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社区健身路径、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文体广场巡检工作,及时上报使用情况。
(二)严禁随意挪用健身路径、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社区健身路径严禁摆放杂物。
各城区、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检查,上下齐心共同推进创建活动,确保我市顺利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奋斗目标。
长春市体育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