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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 农民趣味运动会竞赛规程

时间: 2017-07-10 14:52 来源: 群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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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第十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组织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总会

三、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1日(农博会开幕日/全天)至12日(上午),为期一天半。

四、活动地点

长春农博园·主广场

五、活动主题

绿色农博、健康长春、农民节日

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

六、参赛范围

1、参赛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南关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和经开区、长春新区(高新区)、净月区、汽开区、莲花山区,总计15支参赛代表团。

2、代表团组成:

每支参赛代表团总人数40人。其中:团长1人(本地政府主管领导),副团长2人(本地相关部门领导,其中1人兼任领队),联络员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2人(男、女运动员各16人),才艺绝活表演人员2人。

3、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运动员和才艺绝活表演人员须具备本代表团所属行政区域乡镇农业户口身份(以个人身份证为准),年龄不限,自备统一参赛服装。

(2)单项赛: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集体赛:由单项赛运动员兼项。

七、竞赛项目

以体现新农村良好精神风貌和生产劳动场景、具备“农味”和“趣味”、易

于操作、参与度高为项目设置原则,共设单项赛10项、集体赛2项。

1、单项赛:抱南瓜赛跑、喜获丰收、抗旱提水、抢粮进仓、回娘家、速度插秧、手推轮胎跑、赶猪跑、田地保龄球、背媳妇赛跑。

2、集体赛:集体奔小康、拔河比赛。

注:各项目《竞赛规则》详见本规程附件。

八、展示项目

农民才艺绝活表演展示。

(1)要求为个人项目,适合室外(舞台或赛场)现场表演展示,易操作,具备一定运动和舞台感。

(2)每支代表团限报2项2人,赛间穿插表演展示。

九、程序安排

1、8月11日:农博会开幕日

07:30  入场。

09:00  参会的国家、省市领导和嘉宾临场观摩比赛:各单项赛第1组。

09:30  单项赛:抱南瓜赛跑、喜获丰收、抗旱提水、抢粮进仓。

11:30  午休,自由活动。

13:30  单项赛:回娘家、速度插秧、手推轮胎跑、赶猪跑、田地保龄球、背媳妇赛跑。集体赛:拔河比赛第1轮(16进8淘汰赛)。

2、8月12日:

09:00  集体赛:集体奔小康、拔河比赛。

11:30  颁奖仪式,赛会结束。

注:最终具体时间和项目安排以领队会下发的《秩序册》为准;赛会不安排开幕式;才艺绝活表演和单项奖颁奖在赛间穿插进行。

十、录取办法

1、计分办法:

(1)单项赛:录取前八名。1-8名分值为9、7、6、5、4、3、2、1。

(2)集体赛:录取前八名。其中,集体奔小康1-8名分值为18、14、12、10、8、6、4、2,拔河比赛1-8名分值为18、14、12(半决赛被淘汰2支队并列第3名)、8(8进4被淘汰4支队并列第5名)。

(3)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各代表团单项赛及集体赛得分之和。

(4)展示项目:不计分,表现列入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评比。

2、奖励办法:

(1)单项赛: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

(2)集体赛:前八名颁发锦旗。

(3)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锦旗。

(4)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颁发锦旗。

3、颁奖办法:单项奖在赛间穿插颁发,团体总分奖、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在颁奖仪式颁发。

4、各代表团参赛组织工作列入农博会组织工作评比。

十一、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

(1)上报《报名表》:2017年7月31日下午16时前,各代表团请将本团《报名表》电子版、所有参赛运动员和才艺绝活表演人员免冠头像彩照电子版(各运动员照片文件名为“本人参赛号码”,各才艺绝活表演人员照片文件名为“本人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13304309123@qq.com。

(2)《竞赛规程》和《报名表》下载地址:

www.ccty.gov.cn  (长春市体育局官网)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

(3)联络员联系方式:接到通知5日内,以短信方式发至13304309123,编辑格式为“县市区简称 + 姓名 + 部门及职务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号码”。

2、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5号长春体育场13号门长春市体育总会

联 系 人:曹月光     

联系电话:0431-88958558  13304309123

电子邮箱:13304309123@qq.com

3、领队会:

2017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长春农博园活动现场(会议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代表团领队准时参加,听取竞赛组织工作解释、领取参赛物资(秩序册、号码布、参赛证等)、提交体检证明、拔河项目抽签等。

十二、参赛纪律

1、裁判团队:由赛会组委会指派。

2、赛会纪律:听从赛会组织安排,违反竞赛规则者按竞赛项目条例处理。

3、资格审查:所有参赛运动员和才艺绝活表演人员须现场随身携带本人参赛证和身份证备检;出现瞒报身份(非本区或非农业户口)或替赛者,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所属代表团取消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评比。

4、体检要求:要求各代表团对所有参赛和表演人员进行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参加领队会同时提交体检证明,无证明者取消参赛资格。

5、保险要求:要求各代表团为所有参赛和表演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事故险。

6、免责声明:凡报名参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赛事存在一定不可控性意外风险,赛会组委会不对因参加本次赛事所致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赛者须自行评估本次赛事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客观因素,保证身体健康和参赛能力,无不良病史隐瞒行为,风险自负并自愿认可赛会组委会免责声明。

7、仲裁申诉:赛会成立仲裁委员会,由农博会组委会、长春市体育总会、裁判长三方组成,执行仲裁职能;如对裁判裁决持异,须在赛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和申诉费人民币500元,败诉不返,胜诉退还,口头申诉一律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裁决为终审裁决。

十三、参赛经费

各代表团参赛经费(包括组队训练、服装、往返交通食宿等)自理。

十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赛会组委会。 

第十六届中国长春

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组织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