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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有效)

时间: 2018-11-15 17:09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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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人们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发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长春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幸福长春、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体,加快我市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拓展全民健身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的普及和提升,基本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更加完善、惠及全市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90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51.5%),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0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55%)。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数量达到7600多个(约每万人1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区、开发区力争建有1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游泳馆(池)、1个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实现社区(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公共体育设施和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为城乡居民健身提供更多、更好的场地条件。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市、县(市)区、开发区建有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确保有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经费。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到55个以上,建立健全七大人群体育协会,其中法人体育协会30个以上。各县(市)区级单项体育协会力争发展到30个以上,各开发区级单项体育协会力争发展到20个以上,各县(市)区、开发区建有人群体育协会5个以上。所有街道(乡镇)建立综合文体站、设有体育活动室、配有专(兼)职人员,建立体育代表队。所有社区(行政村)成立健身俱乐部或体育兴趣小组,健身站(点)达到3800个以上(约每万人5个以上)。启动社区体育组织“1+5”工程。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唱响“健康长春 体育先行”、“繁荣群众体育 建设幸福长春”主题。市每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市级全民健身活动500项次以上;各县(市)区、开发区每两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各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每年100项次以上,各开发区健身活动每年60项次以上;街道(乡镇)每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行政村)适时开展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健身活动;引导、扶持、鼓励全社会共同举办全民健身活动,七大人群主题特色活动普遍开展,全年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2000项次以上,实现全民健身活动项目、时间、地域、人群全覆盖。

——科学健身指导水平不断提升。加快“体医结合”进程,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优秀达标率18%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力争设立25个国民体质监测站, 按照人口3‰的比例,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和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增强科学健身意识,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万人以上,各社区、行政村1名以上,经常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着力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规模和水平,逐步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化机制。

——全民健身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更加凸显。让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形成服务大局、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加强体育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充分认识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内在联系。通过开辟专栏、设立专题讲座、设置广播专门时段、制作宣传片、健身项目教学片等方式,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者“五进”系列活动,走进社区、乡村、广场(公园)、学校、军营,传递“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天天健身、天天快乐”的全民健身理念,展示全市全民健身优秀成果和市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努力提高市民科学健身素养,推广体育文化。

(四)科学布局,实现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项目齐全、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巩固提升城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结合“五个一工程”,有效扩大增量资源。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健身站(点)基础上,拓展健身场地、完善设施功能及无障碍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将适合老龄人活动的乒乓球、羽毛球、门球、健身操、柔力球等项目列为建设内容,满足老龄人及特殊人群的健身需求。在社区(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鼓励、支持街道(乡镇)建设室内使用面积累计在500平方米以上,室外有1500平方米以上健身广场的小型多功能活动中心。在社区(行政村) 建设一批多功能运动场。加快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农村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规划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地,重点打造净月潭、莲花山、庙香山、伊通河、长春奥林匹克公园、长春市全民健身体育指导中心、南溪湿地体育主题公园等冬夏并举的综合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实现体育公园化、体育园林化、体育景观化、公园体育化。

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政策,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和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的情况下,全部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6小时以上。各种经营性的体育健身场所,对老年人、残疾人和青少年等实行优惠或者在规定时段免费开放。

(五)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快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进程。通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扶持和壮大体育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逐步建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

各级要成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民健身工作。加强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社区体育服务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体育社团“1+”工程(每成立1个市级法人单项体育协会,年度组织开展一定数量活动,政府将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予以活动经费支持;县区成立体育总会和30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年度开展一定数量活动,政府将予以活动经费支持),探索实现社区体育组织“1+5”模式(“1”指的是每个社区配备1名社区体育管理员,“5”是指每个社区结合居民活动项目特点,建立5个体育社会组织,其中须包含老年人体育组织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通过“1+5”模式,打通社区体育“神经末梢”,让社区体育组织“建起来”,社区体育资源“活起来”,社区体育健身 “动起来”。

(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城乡居民体育生活。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结合我市气候特点,普及日常健身,冬季以承办冬奥会为契机,积极推动“全民上冰雪”,广泛开展大众滑雪、滑冰、冰球等冰雪运动,全市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达300万人。夏季加快发展健身跑、健步走、游泳、棋牌、球类、广场舞、登山、骑行等户外运动。发展特色运动,积极培育击剑、马术、极限运动、电子竞技等时尚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间健身休闲项目。不断拓展我市全民健身运动项目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开展。

以“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以“一区一品牌、一街一特色、一校一传统”为主线,采取“五结合”(大型与小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趣味与竞技相结合、传统与新型相结合、城市与农村相结合)方式,开展遍布城乡、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特点的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供给,打造“运动长春”、“活力长春”的城市名片。每年以元旦的全民健身嘉年华活动拉开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序幕,积极开展冰雪活动季、全民健身百日行、全民健身日等参与门槛低、普及度广、关注度高、发展空间大的健身活动。七大人群品牌特色活动贯穿全年:百万青少年上操场、上冰雪和“阳光体育进校园”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增健康、促发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体育进农家、快乐奔小康”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巾帼健身风采展示”妇女体育健身活动,“民族传统体育之花”少数民族体育健身活动,“同在蓝天下、共享人间情”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夕阳红”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七)提升群众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深入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立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和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国民体质监测站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合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每年发布《市民体质状况报告》。加快“体医结合”进程,通过运动干预,把防病关口前移,积极推广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运动健康服务,发挥体育健身运动在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病后康复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亚健康人群、病兆人群、病症人群、康复人群回归健康,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围绕我市脱贫攻坚,开展“健康脱贫 精神脱贫”活动。采用“体育+健康”的体育扶贫举措,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专家、理论培训专家深入扶贫村,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和科学健身技能,培养村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常规扶贫工作,侧重“送器材”、“送图书”、“送技能”的体育三下乡活动,选树、打造我市全民健身“健康乡村”典范,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体育发展的“红利”,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八)巩固和完善全民健身大数据中心,提升智慧体育服务水平。通过社区体育网格智能服务终端的全覆盖,全盘掌握社区体育实时状况,及时就设施维护、活动开展、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作出科学决策,推动全民健身服务智能化,实现工作管理科学化、高效化、信息化,使全民健身工作全面提档升级。鼓励开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全民健身服务,推进“奥运动”全民健身管理服务平台惠民工程,推广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实现体育场馆、健身人群和服务提供者的有机结合,通过大型免费公益体验活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健身。充分发挥“互联网+全民健身”大数据中心作用,将智慧体育社区网格智能服务平台、国民体质监测、居民健康数据库、科学健身指导、4G网络数据实时传输、视频调度系统等融于一体,实现全民健身数字化、科学化。

(九)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紧密围绕创建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健康城市”、“幸福长春”建设等发展战略,注重全民健身的顶层设计和谋划发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助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事业相融合,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多元功能得到更好发挥,形成服务大局、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十)拓展大众体育国际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抓住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的战略机遇,围绕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拓展全民健身理论、项目、人才、设备等国际交流渠道,定期开展友好城市间的体育国际文化论坛、体育国际邀请赛等互动交流活动,打造具有东北亚区域特色的国际精品赛事,推动东北亚地区民间体育交流合作,搭建全民健身国际交流平台,让长春了解世界,让世界了解长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国际影响力,加快我市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进程。

(十一) 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着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人群、项目发展。

1、把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积极倡导“全民健身从娃娃抓起”,培养青少年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继续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青少年冬/夏令营校外体育技能公益培训等品牌活动,吸引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体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发挥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人才和场地的优势,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

发展、巩固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增加国家和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例。提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水平,增加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例。各县(市)区、开发区创建市级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至少1个。总结提炼我市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示范活动中心的可复制经验,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的方式,扩大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对我市各城区辐射效应,努力为青少年健身运动提供优质体育资源。

2、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保护、宣传和传承、发展。建立健全各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注重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积极挖掘、推广和培育朝鲜族摔跤、秋千、跳板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与示范基地功能。积极开展我市特点的少数民族健身活动,做好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参赛工作。

3、加大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加强社区、乡镇公共体育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纳入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内容。加强各级老年体育协会和多种类型的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各县(市)区每年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趣味运动会、单项比赛或健身表演活动,市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4、加强对特殊人群体育服务力度。发挥残疾人体育组织作用,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建立残疾人体育重点项目训练基地。做好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参赛工作。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社区矫正人员等人群体育服务供给。

5、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工作有效开展。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切实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级职工体育协会、俱乐部、健身团队,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体育干部,加大对职工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实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职工体育健身展示和竞赛活动。

6、大力发展冰雪全民健身运动。利用筹备和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契机,落实《吉林省关于建设冰雪运动强省的意见》,打造“东北亚冰雪体育名城”、“冰雪体育强市”,发挥我市冰雪资源优势,推动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公园、进商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部队、进农村。充分利用公园河湖等水域资源开辟天然滑冰场,积极利用城市空地、公共绿地人工浇筑滑冰场、冰球场、搭建可拆装滑冰场。积极发展各级各类冰雪运动社会组织,营造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青少年冰雪运动的推广和普及,广泛开展滑冰、滑雪进校园、“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冰上体育活动全覆盖。

7、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实现社会足球的广泛普及,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残疾人、中老年等社会各方面开展五人制、七人制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推动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深入开展。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推动净月区校园足球特色区建设。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足球讲师指导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开展校园足球管理人员、专(兼)职教练员、体育教师业务培训。

三、保障措施

(十二)完善法律政策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和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实际,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各项工作,深入实施《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严格执行《长春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组织编制《长春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体,提升全民健身法制化水平,使全民健身事业有法可依、健康发展。

(十三)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落实“三纳入”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持相应增幅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要依法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按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确保全民健身设施人均经费每年达到20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人均经费每年达到8元。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四)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机制。在政府提供基本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前提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数量和规模,鼓励、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侧重购买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逐步将公益性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交给社会力量去办。积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需求。

(十五)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推进“互联网+全民健身”,完善和发挥社区体育网格智能终端作用,创新和提升全民健身管理服务平台“奥运动”等惠民工程。利用全民健身大数据中心的基础数据处理系统,将社区体育网格智能终端和全民健身数据分析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和完善集健身休闲、养生保健、营养膳食、运动医疗、运动康复等服务于一体的科学健身驿站。建设智能健身步道、智能健身馆、全人群智能健身公园等融入科技元素的全民健身设施、场地,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强化政府与高校共同推进全民健身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发挥全民健身战略合作伙伴的特有功能和作用,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十六)建立全民健身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民健身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利用全民健身大数据中心,建立客观、全面、科学反映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立体评价体系,实时指导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健康发展。

(十七)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体工程,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培训基地作用,结合我市全民健身工作人才队伍现状,科学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加强社区体育管理员岗位培训、考评;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市每年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管理员、文体活动站长等培训、科学健身讲座15期以上,县(市)区、开发区每年举办1期以上;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

四、组织实施

(十八)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相关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制订系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九)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计划或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全民健身计划》和本实施计划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十)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适时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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