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王开伟、董航、张晓轩、孙爽言为长春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09年5月18日—5月24日。
王开伟,男,准考证号10102704,长春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拟聘用长春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跆拳道教练岗位;
董 航,女,准考证号10102713,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毕业生,拟聘用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理论教师岗位;
张晓轩,男,准考证号10102505,延边大学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拟聘用长春市体育中学数学教师岗位;
孙爽言,女,准考证号10102611,长春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拟聘用长春市体育中学英语教师岗位;
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可以向长春市体育局反映,联系人:周利明,电话:0431-88466628。
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可向长春市体育局纪检监察室反映(监督电话:0431-8846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