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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纪委)

时间: 2018-10-01 1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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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统筹制定全局学习制度和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管理工作;办理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431-88466628.

机关纪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处级以下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对权限内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1-8846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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