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

长春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时间: 2026-10-16 12:37 来源: 长春市体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长春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
例 长春市体育局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研究起草和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
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
四、指导、协调直属单位承办国际、国内各项体育竞赛,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
五、指导社会团体的体育工作。
六、发展体育市场;制定全市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88号 88466676 长春市体育局官网

附件2:长春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