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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16-10-14 1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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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庆威代表:

您在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健身器材养护与管理的建议》(第3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注,也感谢您对加强公共健身器材养护与管理所提出的建议。

一、我市体育场地设施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体育场地5965个,全民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及经营性健身场所遍布城乡。城区所属街道、乡镇和社区体育设施配置率达到100%,100%的乡镇、60%的行政村安装了健身器材。全民健身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初步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合理化布局。

这些设施设备,日益成为城乡居民改变生活方式,参与健身活动的重要载体;全市超过50%的体育人口,相当大的比重属于这一部分。正像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一样,怎样的科学使用,如何保障安全等,是体育人口和体育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经我们研究确定,将会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

二、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

您的五点意见,整合并启发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和办法来加强工作,也请您参与把关。

1.我们将在工作中尽可能的多的利用多媒体和传统媒体对广大市民和健身群众进行指导和宣传,让大家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共同爱护好身边的健身器材,并引导大家正确使用健身设施。

2.我们多年来的做法是在安装健身器材的同时与受赠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职责,并纳入受赠单位的固定资产,每个受赠单位和社区都有专(兼)职社区体育管理员来具体负责健身器材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我们将继续强化这方面的工作,细化责任制度。

3.在采购健身器材前制定的招标书中明确有关售后服务的具体要求,各个器材供应商也要按照我们的要求去做,否则我们将会通过扣罚供应商保证金等办法行使处罚职能。受赠单位的器材管理一律由社区体育管理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厂家及时维修。

4.我们与厂家联系建议争取实现每套器材都有专门的警示牌和说明。

5.充分发挥我局研发的“智慧体育”社区网格管理平台APP的功能,对各个社区体育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比,促进工作责任的落实和保障措施的实行。

目前,我市专业维修队伍由各器材供应商长春办事处组成,根据政府采购协议进行售后服务,开展器材维护维修工作。基本实现器材损坏2小时响应,24小时解决问题。我们也会不断完善工作,寻求最佳的维护方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体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吴  昊   王震宇  8846665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