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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体育馆采购监控设备公示

时间: 2025-12-09 14:24 来源: 长春市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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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保障长春市体育馆综合楼办公区域秩序稳定与人员、财产安全,筑牢安防管理防线,我单位拟对体育馆综合楼(共五层)监控设备开展采购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预算

预算13.4万元。

二、服务要求

各供应商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报价单(对全楼无死角监控)。要求相关设备为正规品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具体细节详谈。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组成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的 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询价安排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30

2.地点:长春市体育馆党建室

四、其他事项

1.公示截止时间:自此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2.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长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3.联系人:兰小龙  联系电话:0431-88923190

  

 

                                                    长春市体育馆

                                                    2025年12月9日


 

长春市体育馆采购监控设备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