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部门: | 市体育局竞赛处 | 投诉电话: | 0431-88466682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夏季14:30)-15:00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体育局,朝阳区东朝阳路88号 |
办理部门: | 竞赛处 | 咨询电话: | 0431-88466618 |
法定时限: | 12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60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样本 | 申请表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1 | 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 证照批文 | ||||
2 | 一次性集体申报报告(集体球类项目) | |||||
3 | 运动员出场证明(集体球类项目) | |||||
4 |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公安派出所出具 | ||||
5 | 申报成绩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成绩证明单) | 赛事组委会 | ||||
6 | 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2张 | 自制材料 |
【问题】申请国家二级运动员需要多长时间?
【答案】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审核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足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运动员所属单位。第二十条 审批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问题】申请国家二级运动员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运动员在《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等级称号,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不予受理。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运动员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由运动员所属单位提交审核、审批单位申请等级称号。
【承办处室】竞赛处
【承办人员】张旗
【联系电话】0431-88466618